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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货车

轻型货车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

1月13日,工信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针对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和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客货混载等问题,从生产和登记环节协同发力,科学谋划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车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客货车质量安全水平。通知要求,严格轻型货车发动机、货厢、轮胎以及轻型客车内部空间、座椅、安全带等要求,从产品源头遏制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行为。严格车辆登记检验等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查验车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公告》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对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办理登记检验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交通运输部:加快推动城市新增物流配送轻型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

据交通运输部15日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新增物流配送轻型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结合当地实际,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能源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鼓励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整合物流资源,不断提升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推动降低末端配送成本。督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使用轻型货车从事运营的实际承运人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评价、激励奖惩等方式,督促其规范运输行为。

2020-12-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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