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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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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02318.HK):聘任副总经理付欣兼任首席财务官

【财华社讯】中国平安(02318.HK)公布,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副总经理付欣兼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张智淳出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审计责任人,其不再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现任审计责任人黄玉强将调任集团其他岗位;聘任副总经理蔡方方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现任合规负责人张小璐因达法定退休年龄,其职务任职至2025年3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均尚须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

2024-12-25 11:21

丹化科技: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9月25日,丹化科技公告,公司、李国方、孙朝辉、成国俊、蒋勇飞、丁伟东、周劲松、杨军、谈翔、胡浩方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自2022年8月起,丹化科技原控股股东丹化集团向丹化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17笔借款共计3.315亿元,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表示将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财联社)

2024-09-25 15:34

洪灏:针对不实信息和恶意诽谤 已报案

4月23日,经济学家洪灏在微博发布声明:近期,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及其他公共平台上散布关于本人的不实信息和恶意诽谤,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这些谣言不仅损害了我的个人形象,也对我的个人生活和工作、以及身边的朋友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特此声明:上述流传的关于本人的所有不实言论均为虚构,与事实严重不符。针对此类恶意造谣行为,本人已向法律机构报案,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任何参与传播和扩散谣言的主体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赔偿因名誉受损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我们已经保留所有证据,并锁定了造谣者的IP身份。此人在一些网络平台已经被处理封号。

2024-04-23 17:05

昀冢科技: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3月12日,昀冢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主要内容为公司收入确认不准确、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财联社)

2024-03-12 16:10

文一科技: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信批违法 证监会处以380万元罚款

12月27日,文一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信批违法,证监会处以380万元罚款。(财联社)

2023-12-27 16:09

中消协: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 应是第一责任人

8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围绕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有关通知开展社会监督。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应是第一责任人。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有义务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网约车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的资质承担责任。网约车聚合平台督促合作网约车平台合理、有效落实核验责任。

2023-08-21 14:16

财政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财政部负责人就《意见》对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主要部署了哪些任务的问题进行了回答。针对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其中提到,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力度。

2023-02-16 08:52

以岭药业:近期市场上出现假冒“连花”系列产品

11月22日,以岭药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的商品,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公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公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它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央行:一季度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2年第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2000元至4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

2022-05-13 10:08

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事项有关工作

4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机构应切实履行备案事项主体责任,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准确、规范和完整。各机构负责人是备案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备案材料“总把关”。合规部门应切实履行合规审核责任,加强內容审核和实质判断,重点做好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相关要求的合规把关。

2022-04-1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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