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重汽(03808.HK)公布,于2024年11月11日,公司与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及其现有权益持有人订立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向山东重工财务公司作出增资,金额约为人民币34.85亿元(相当于约37.75亿港元),而山东重工财务公司的现有权益持有人已有条件同意向山东重工财务公司作出增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0.91亿元(相当于约22.65亿港元)。11月11日,集团概无拥有山东重工财务公司任何权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于山东重工财务公司权益总额的37.5%中拥有权益,而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将被视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1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的批复。批复如下: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第五十一条规定,故不予许可该公司破产重整。
11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商业银行要合理确定保函期限,确保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项目竣工交付或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预售资金协议解除后,保函相应失效。监管评级4级及以下或资产规模低于5000亿元的商业银行不得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商业银行不得向作为本银行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的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10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办法》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修订內容包括:一是调整准入标准和扩大对外开放。二是优化业务范围和实施分级监管。三是增设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集团不得干预财务公司业务经营。四是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五是完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
【财华社讯】中国通号(03969.HK)公布,于2022年7月20日,公司与通号集团就设立合资公司订立合资协议。据此,公司与通号集团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20亿元,合资设立从事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其中公司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9亿元,持有合资公司95%的股权,通号集团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持有合资公司5%的股权。
盾安环境(002011)发布《深交所回复函》《与格力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更新稿)》等多项公告。据盾安环境公告,格力电器此次延迟承担担保债务责任与此前盾安控股违背承诺转让公司股份有关。有分析人士指出,格力电器此次承诺“兜底债务”,多举措快速推动盾安环境现金流支持落地,种种迹象表明,格力电器与盾安环境的深度整合,正在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ST凯撒(000796)公告称,自2022年6月16日起,“17凯撒03”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经公司与海航财务公司协商一致,双方拟签署《公司债券场外兑付协议》,拟变更海航财务公司所持有的“17凯撒03”公司债券的兑付方式。
中远海发(601866)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与中远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所持有的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按照911,638,820元的交易价格转让予中远集团。
【财华社讯】迪信通(06188.HK)公布,公司与华发财务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订立金融服务协议,据此,华发财务公司同意向集团提供金融服务。
6月28日讯,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公司董监高对定期报告审核程序和发表异议声明的规范要求;二是根据创业板、科创板相关法规,要求创业板、科创板公司在年报中有针对性的披露反映其行业竞争力的信息。三是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司在定期报告中以专门章节披露债券情况,并调整了债券相关情况的披露内容;四是结合退市规则,若公司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存在负值,要求在年报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五是结合前期监管实践,对于占用担保、子公司管理控制、表决权委托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分别作出专门的信息披露要求;六是为协同做好“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等工作,鼓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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