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300767.SZ)公告称,因公司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内部控制不规范等问题。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1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未能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未健全并有效执行自有资金投资运作制度和流程,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和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子公司和自有资金投资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2月9日,近日,证监会组织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力量集中查办了招商证券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刑事追责、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内部问责进行立体化惩戒。一是对63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8173万元,对1人作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将1人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46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拟对3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对5人采取监管谈话、38人采取出具警示函。四是对负有从业人员管理责任的招商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采取出具警示函、2名时任合规总监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督促招商证券启动内部问责,约谈相关违规人员,落实问责全覆盖。
2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申万宏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承销尽调不规范,部分项目未对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事项进行充分关注和核查;二是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跟踪并及时分析影响。证监会决定对申万宏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平安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个别项目债券发行利率与承销费用挂钩;二是个别债券项目尽调不完整,关键要素获取不充分。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西菱动力(300733)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魏晓林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杨浩先生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了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措施决定。因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2021年度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并披露。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西菱动力及魏晓林、杨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近期证监会集中公布了29单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注册制推出以来,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把选择权交给了市场,保荐机构必须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证监会从去年开始,定期汇总会内相关部门、派出机构等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惩戒措施,集中进行公示,4月6日对2021年第一季度进行了公示,有29条行政监管措施和9条自律监管措施,持续促进投行归位尽责。此外,证监会表示,探索研究碳期货的市场建设,指导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稳妥推进碳期货的研究开发工作。
近日,证监会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违规行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经查,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及相关人员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管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中国证监会发表声明称,对海通证券(06837)、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因其存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违规行为。中证监拟责令海通证券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并拟责令海通资管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
12月17日,北京证监局在官网发布一则处罚决定称,经查,中信建投发布的某研究报告存在研究依据不充分、研究方法不够专业谨慎等问题。根据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研究报告署名证券分析师武超则、金戈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就在十多天前,北京证监局同样曾因为中信建投的研报问题发布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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