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据财联社讯,记者最新获悉,中证协最新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7号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向各券商、网下投资者征求意见,对网下投资者或者证券公司作出从重或者加重采取处理措施的规定,进一步对违规主体形成有效震慑。新规显示,网下投资者或者证券公司存在违反本指引的情况,中证协可综合考量市场情况、违规性质、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过错程度等主客观因素采取工作措施或者自律措施,并可对违规主体从轻、减轻、从重或者加重采取处理措施。
9月25日,据财联社讯,记者最新获悉,中证协最新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7号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向各券商、网下投资者征求意见。为落实“科创板八条”相关要求,取消精选名单评价机制,将进一步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协会在整合、优化精选名单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另行发布。
9月25日,据财联社讯,记者最新获悉,中证协最新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7号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向各券商、网下投资者征求意见,对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情形予以调整。修订稿显示,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出现下列异常情形之一的,协会可将其列入网下投资者关注名单:一个监测期内,报价偏离度显著较高的;一个监测期内,报价与其他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的:一个监测期内,报价超出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区间的询价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与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不符的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的;在一个监测期内,报价后修改报价的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同一个项目改价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参与询价和配售业务过程中不当行为引发负面舆情关注,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中除舆情关注,中证协将按照初步询价日,以三个月为一个监测期,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进行监测。
8月16日,上交所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对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业务,增加了持有科创板市值的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加科创板新股网下发行的,除需符合现行市值门槛要求外,主承销商还应要求其在基准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财联社)
6月19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问:《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请问将如何调整?答:为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大网下投资者报价约束、引导理性报价,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现行业务规则和行业倡导建议明确,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3%,实践中一般选择按照1%的剔除比例执行。为进一步加大网下报价约束,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交所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况予以关注。(财联社)
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其中提到,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财联社)
1月12日,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12日表示,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在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的同时,全面加强发行承销各环节监管,通过制度安排、过程监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市场各方归位尽责,抑制阶段性出现的抱团压价和大比例超募两种不合理倾向。他表示,全面实行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借鉴试点注册制成功经验,继续严格监管发行承销行为,引导网下投资者合理报价、督促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审慎定价。同时结合不同板块特点,在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基础上,兼顾中小投资者利益,在询价对象范围、网上网下分配比例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新股发行承销机制运行总体平稳。(财联社)
5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该会决定对在2021年11月-2022年2月的20个主板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138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时限自黑名单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因前期发生违规情形已被列入黑名单,本期再次发生违规情形应延长黑名单时长的配售对象,其时限自本公告规定的日期起计算。(财联社)
证监会9月18日消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修改后的《特别规定》自2021年9月18日起施行。证监会同时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推动市场化机制更有效发挥作用,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
中国证券业协会(SAC)週五晚间表示,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维护新股发行秩序,近期,针对部分科创板项目报价一致性较高的线索,协会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19家网下机构投资者开展联合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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