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內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滯纳金。(财联社)
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财联社1月26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2162亿元,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71亿元。
10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国家税务总局12月1日公布数据显示,政策实施首月,即11月1日至30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税费471.4亿元。此外,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此前成立了电力保供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制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全国为4800多户煤电和供热企业累计办理“减、退、缓”税215.1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 65.5亿元,缓退税149.6亿元。
据新华社讯,10月2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缓税。其中,对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制造业中型企业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申请全部缓税。缓税自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170亿元左右。上述缓税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今天发布,近期,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加大相关行业性、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20日,全国税务系统共为纳入“电力保供”税收扶持的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75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下一步将精准对接煤电和供热企业涉税需求,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各项税收支持措施落实落细,切实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据央视新闻消息,8月4日下午,河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加快灾后重建最新情况。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通报,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并在税收、社保等领域明确了相应的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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