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发文称,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落地,研究启动绿色债券、绿色贷款标准更新。尽快推动首批转型金融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抓紧启动第二批转型金融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本着“急用先行”原则,鼓励地方基于当地发展需求和产业特色,研究制定地方层面的转型金融标准并落地使用。梳理总结各地标准出台和应用情况,推动全国性标准和地方层面标准有效衔接。结合我国实际,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制定实施转型规划。研究推动转型债券、社会影响力债券、绿色票据等产品发展。研究发展绿色信贷ABS产品,盘活存量绿色信贷资产。进一步推广使用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提升国际投资者对国内绿色金融产品的认可度。大力发展混合融资,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创业基金及投贷联动等手段,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财联社)
9月28日,工信部在答复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456号(工交邮电类617号)提案时表示,下一步加强前瞻性研究和全局性谋划,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监管约束力度。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回收服务网点等一批标准研制工作,提升标准支撑水平。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平台作用,落实落细产融合作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等各类金融工具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持续推广应用退役电池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大供需对接,推动先进技术规模化应用。(财联社)
据央视新闻2月16日消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数据显示,2021年农发行全年投放绿色信贷4008亿元,支持绿色项目5540个,重点支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节能环保等六大产业。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9月14日发布,关于《广东省深入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达30万亿元,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达3万亿元,普惠贷款余额3.5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提升,境內外上市公司总数超过1500家,其中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达到500家;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达到2万亿美元;绿色信贷余额达3万亿元,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9月12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重要试点内容。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绿色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9月1日,海南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把绿色金融纳入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基于知识产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品的绿色信贷产品,拓展绿色企业和项目抵质押品范围。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推动设立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突出差异化发展定位,连接全国碳交易市场与国际市场。
【财华社讯】贵州银行(06199.HK)公布,,为更好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服务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本行于7月11日正式发布《贵州银行绿色金融战略规划(2021-2025年)》及《贵州银行“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与行动》。
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4月2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金融支持碳中和圆桌”上表示,已将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纳入央行贷款便利的合格抵押品的范围,并且将创立支持碳减排的工具,激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更多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4月2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金融支持碳中和圆桌”上表示,金融机构目前需要披露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绿色金融债,报告绿色信贷的使用情况和投向。“未来我们还将分步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统一披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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