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据财联社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36个城市及地区先行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目前运行平稳,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小财注: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属于第三支柱保险中有国家制度安排的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目前开立账户人数超过5000万人。
充分发挥保险主责主业优势,中国人寿(证券代码:601628)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金融和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参与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工作,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和个人养老金业务等方面积极探索,致力于在完善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4月26日,记者获悉,今年一季度,银保机构支持改善民生力度不断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加大,92%用于支持购买首套房,合理满足刚需群体信贷需求。住房租赁贷款同比增长93.5%。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持续增长。推动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一季度末,养老理财产品同比增长173.3%,个人养老金理财快速增长,特定养老储蓄存款达到336亿元。(财联社)
财联社11月11日电,中信证券研报指出,三季度公募FOF新发带动规模增长;截至三季度末,FOF规模合计1884亿,其中新发FOF规模513亿。市场呈现较强的头部特征,CR5比例为54%。策略类型仍以定位绝对收益目标的偏债类FOF为主;权益精选型和平衡型FOF是更具潜力的策略方向。当前投资人对公募FOF的关注认可度有所提升,未来第三支柱发展有望打开长期空间。(财联社)
据中新社,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发展养老第三支柱主要是有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提供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制度选择。个人养老金拟采取个人账户制,年度缴费额度的上限,一开始可能会与个税递减试点的政策相衔接,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工作水平的提高来逐步调整,提高缴费的上限。二是规范发展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当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按程序推进有关政策尽快出台。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今日发布《商业补充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建议,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和合格产品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和规范标准。未来我国养老保障的发展将呈现多元竞争的格局,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初期,可考虑对个人养老金的投资管理人准入设置一定门槛,从公司实力、投资能力和养老金管理经验等方面遴选出合格投资管理人,发行产品进入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产品库。同时,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按照长期性、安全性和领取约束性的原则,统一养老金产品标准,可考虑采取严进宽出、分步走、多次试点等分阶段调整机制,有序将符合规定的各类金融产品纳入第三支柱养老金投资范围,在具体制度设计中可通过转滚存等机制提高灵活性。
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消息称,为满足广大居民养老资金投资理财需求,促进养老理财产品规范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养老金融创新试点,将选择建信理财等四家理财公司先行开展养老理财试点。建信理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建信理财将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渠道和综合服务优势,结合养老场景化需求,逐步完善产品功能,打造养老金融生态圈。
中国银保监会9月10日公告,为进一步发挥理财业务特点和优势,促进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丰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自2021年9月15日起,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武汉市和成都市,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青岛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內。
12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会议指出,一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积极发展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提供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鼓励保险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1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会裏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68号(财税金融类08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给养老信托行业提供适当税收优惠的建议,财政部将根据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情况统筹研究。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出台养老信托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养老信托规范、健康发展。关于推动修改信托法,完善信托相关制度建设的建议,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进一步完善信托财产转移、信托登记、信托税收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为养老信托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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