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海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严控租金贷款业务,禁止增量、压降存量;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要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对住房租金贷款业务的贷款期限、贷款额度作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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