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到,保险机构开展重大股权投资,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一)未按照公司发展战略或者受控股股东操控开展重大股权投资;(二)将被投资企业作为投资控股平台,违规投资与该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行业企业;(三)实质上控制或共同控制被投资企业,但通过间接投资、分散投资等形式规避监管;(四)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借款或为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金融监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五)通过被投资企业违规为保险机构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提供融资,或者进行利益输送;(六)被投资企业反向持有保险机构股权,或企业之间存在交叉持股;(七)通过合同约定、协议安排等方式,与保险机构以外的投资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权投资,或者将股东权利委托保险机构以外的投资人行使;(八)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财华社讯】3月6日,天康生物(002100.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目前并无将饲料、生猪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主营业务转接至天康制药的计划,也没有向天康制药注入资产的相关计划。从业务定位和实际运营来看,天康生物与天康制药业务边界清晰,不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所禁止的“市场混淆行为”。天康制药专注于兽用疫苗领域,而天康生物在饲料、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及肉制品销售等多领域全面发展,双方客户群体、业务渠道、市场定位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公众能够清晰区分两者业务范畴。同时,天康生物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各业务板块均已建立起独立且成熟的品牌形象与市场认知度,与天康制药的品牌相互独立,不会引发市场混淆。后续,公司也将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确保各业务板块合规运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财华社讯】2月19日,据香港证监会2月18日发布,证监会美国万利理财控股有限公司(万利理财控股)及美国万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利资产管理)发出限制通知书,原因是对两者的诚信、可靠度和操守,以及它们能否称职地、诚实地及公正地进行受规管活动,乃至是否继续持牌的适当人选有所怀疑。有关的限制通知书禁止两者在未事先取得证监会的书面同意下,直接或透过代理人经营任何构成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的受规管活动的业务,直至另行通知为止。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有关的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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