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根据深圳住建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5月深圳新房住宅成交2009套,环比下跌14.7%,同比下跌27.9%;二手住宅成交3963套,环比下跌5.0%,同比上升42.1%。(财联社)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11月22日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
7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将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四个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四个管理办法分別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类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用地保障、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建设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供应。
7月6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修订的主要內容包括精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2020年度房地产管理工作数据盘点》。数据显示,2020年深圳新开工商品住房创历史新高,共完成新开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236万平方米,为历年之最,同比增长160%;商品住房用地供应227.53公顷,完成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182%。
11月17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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