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根据最新规定,全国法拍房将纳入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受限购约束的竞买人将不被允许参与法拍房竞拍。通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月22日,成都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根据《通知》,成都“人房比”超3倍楼盘限售期限将变为5年,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成都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据上观新闻,上海楼市调控加码。上海市房管局25日表示,上海法拍房将纳入限购,购买法拍房需具备本市购房资格。记者登陆公拍网发现,首页一套拍卖房源醒目标注“限购”二字。该房源为上海市静安区曲沃路373弄1号1101室,将于3月8日10时拍卖,起拍价为286.5万元。经记者向市房管局确认,该房源为上海法拍房纳入限购的首套房源。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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