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相关11家机构作出处分决定,涉及2家发行人、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评级机构以及7家金融机构。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海通证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机构予以警告,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主承销商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11家机构中,有4家机构被暂停一定期限业务。此外,交易商协会责令永煤控股和河南能化向市场公开致歉。在依规作出自律处分的同时,交易商协会也已将部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通过有关部门移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将相关机构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
交易商协会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自律调查已基本完成。根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相关要求,交易商协会已将自律调查发现的永煤控股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通过有关部门移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按程序推进对永煤控股的自律处分。同时,交易商协会在调查中发现永煤控股母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也涉嫌存在相关违规行为,已对其启动自律调查。
永煤债违约进一步发酵,继海通证券后,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遭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另外,由于部分债权人不同意“20永煤SCP003”展期方案,高达265亿元的豫能化及永煤债券或将触发交叉违约。
【财华社讯】中国交易商协会公告,对作为永煤控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的兴业银行(601166-CN)、中国光大银行(06818-HK)及中原银行(01216-HK)等主承销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以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启动自律调查。
11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称,近日,交易商协会关注到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2020年10月20日发行“20永煤MTN006”后迅速发生实质性违约。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将对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有效揭示风险并充分披露、是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启动自律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相关机构违反自律规则的,交易商协会将予以严格自律处分;如相关机构存在涉嫌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的,交易商协会将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