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交所发布两则监管措施决定,因股份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上交所决定对永悦科技予以监管警示;对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
永悦科技(603879)公告称,公司与平舆县有关部门于2023年在平舆县就双方产业合作事宜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在包括无人机发展情况、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运营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在此基础上,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与平舆畅达于2023年8月27日签订《销售合同》。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2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
永悦科技(603879)公告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5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分别为28天、30天。
永悦科技(603879)公告称,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陈志山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23,1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永悦科技(603879)公告称,2021年9月22日至12月22日,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陈志山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9,506,6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2%。陈志山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永悦科技(603879)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投资标的名称: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金额: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100%,特别风险提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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