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1月8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同比增长3.93%,10余年间增长超4倍。
10月22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截至2024年9月末,深圳市各项存款余额13.61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47万亿元。2024年1-9月,深圳市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另外,截至2024年9月末,深圳全市民营经济贷款余额4.21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较2023年末进一步提升;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04万亿元。1-9月,深圳全市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财联社)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例会。会议指出,适当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好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市场需求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做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金融服务。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新闻发布会表示,2024年,总量方面,将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在节奏上把握好新增信贷的均衡投放,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结构方面,将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实好我们不久前发布的金融支持民营经济25条举措,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同时,要注重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价格方面,兼顾内外均衡,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财联社)
1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全力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型工业化,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推进大中小企业协同“链式”数字化转型,带动企业上云用云。实施工业投资跃升计划,引导民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快发展柔性制造,提升应急扩产转产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广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应用场景。加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政策支持力度,力争5年建设15个国家级和100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财联社)
1月12日,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表示,下一步,海关将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围绕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深入企业送政策、听意见、解难题,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增强民营经济发展韧性。(财联社)
12月15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做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金融服务。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三大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1月30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近日,民营局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专家座谈会,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工作,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并就下一步扎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意见建议。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通知》提出,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鼓励主办银行和银团贷款牵头银行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抓好《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文)等政策落实落地,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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