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财联社)
12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煤炭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常规产能是指非应急状态下煤矿正常生产的产能,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组织生产,不纳入国家统一调度范围。储备产能是指在常规产能基础之上预留的规模适度、用于调峰的产能,应急状态下按国家统一调度与常规产能同步释放,实现煤矿“向上弹性生产”。产能储备煤矿的常规产能与储备产能之和为设计产能。(财联社)
6月16日,长源电力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四期扩建工程7号机组(1×1000MW)项目获得核准。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脱硝装置。(财联社)
9月9日,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要求加快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建设,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三五”翻一番,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四五”再翻一番,达到1.2亿千瓦左右;到2035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培育形成一批抽水蓄能大型骨干企业。
中国核电5月19日晚间公告称,江苏核电7、8号机组和辽宁核电3、4号机组获得国务院核准并相继开工建设。在通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道路上,中国核电表示,4台机组的建成运行将提供大量的清洁高效绿色低碳的核能,为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和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重大贡献。
9月26日,发改委网站公布,发改委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內蒙古纳林河矿区白家海子煤矿项目、山西阳泉矿区泊裏煤矿项目、內蒙古贺斯格乌拉矿区农乃庙鲁新煤矿项目核准,项目总投资分別为90.05亿元、47.71亿元、30.56亿元(均不含矿业权费用)。
4月19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为积极稳妥做好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工作,按照适度有序的原则,分类指导各地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的省內自用煤电项目核准、建设工作。装机充裕度指标为红色和橙色的地区,要暂缓核准、暂缓新开工建设省內自用煤电项目,合理安排在建煤电项目的建设时序,原则上不新安排省內自用煤电项目投产,确有需要的,有序适度安排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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