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3月13日,央行网站发布,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二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四是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质扩面,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虹桥商务区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辐射引领区,率先与相关国家合作试点国际高标准电子商务规则,探索互利共贏的合作新模式。支持虹桥商务区內符合条件的企业率先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允许主办企业在一定额度內购汇,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內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境外集中收付业务,赋予企业更多资金汇兑自主权。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消息,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资本项目改革方面,一是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二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据外汇局12月27日消息,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2022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包括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市场监测研判和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外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维护外汇市场稳定运行。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规范运行的外汇市场。深化传统贸易形态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促进外贸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优化个人用汇服务。以中小进出口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引导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加强外汇市场法治建设,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
7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1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会议部署了2021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定不移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落实好各项已出台的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便利化试点范围。三是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下半年将提升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推进科技化的运营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