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广东省发改委公布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公告。个人消费者在省內购买“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范围內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內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该补贴与“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活动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购车合同日期须在此期限內。省级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8000元/辆。
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要求,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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