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维持取消上市决定。因此,联交所将于今日(31日)起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仍正寻求专业顾问意见并考虑合宜选项。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于2019年8月19日,公司要求对取消上市决定进行覆核,并于2019年12月11日举行了取消上市的覆核聆讯。于2019年12月17日,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维持取消上市决定,并且根据细则6.01A,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公司正在获取法律和专业建议,并将决定採取适当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对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申请覆核。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袁金浩先生、林家礼博士、卢永仁博士以及洪为民教授已辞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变动均自2019年9月27日起生效。公告指,该公司之股份及债务证券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刊发进一步通告。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自2019年4月15日起,公司之执行董事王国镇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委员会成员;公司之执行董事林家礼博士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郑瑞生已辞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3月29日起生效,原因是该公司目前并无足够资源维持合理可接纳的企业管治水平,其中包括支付该公司2018财政年度适当年度审核及其他必要专业服务费用、准时履行责任支付正常营运开支、应付雇员及前雇员逾期薪金及相关人事上付款(包括相关强积金供款)责任。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 (1)条,该公司须于不迟于该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內(即2019年3月31日或之前)之日期刊发有关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初步年度业绩的公告。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更新独立调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呈11项推荐意见中各项之实施情况(见附件)。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已向香港高等法院发出呈请函追认百慕达法院法令及共同临时清盘人之委任,以便百慕达法院法令于所有方面应视作按犹如香港高等法院作出之委任相同的方式作出。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该公司谨此进一步知会该公司股东、2018年票据(股份代号:5513)及2019年票据(股份代号:5607)之持有人以及潜在投资者,2018年票据及2019年票据已于到期后退市。2018年票据及2019年票据之持有人如需了解进一步资料,谨请透过电邮Senior.Notes@hcg.com.hk与本公司联络。
【财华社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该公司发行之1.5亿美元于2019年到期之8.50厘优先票据将于2019年1月22日到期赎回。该公司没有向2019年票据受托人账户支付2019年票据项下之尚未偿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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