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3月22日,成都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根据《通知》,成都“人房比”超3倍楼盘限售期限将变为5年,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成都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月23日,备受关注的深圳二手房贷发放标准,按照政府参考价或市场评估价,已经初步明确。据悉,2月23日起,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将深圳市《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发布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该行按揭贷款的参考依据。四大行中的其他三家尚未明确二手房参考依据,市场预期各大银行亦将跟进。
2月23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深圳二手房网签362套(含自助网签),环比下跌78.3%,而且自助网签的占比提高到20%。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认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的效果立竿见影,上周为春节假期后半段,仍受到“假日效应”的影响。市场对于新政的最终反应究竟如何,还得通过后续的观察。
据财联社讯,今日,记者从深圳地区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个贷经理处获悉,春节后三家银行已按照深圳官方发布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执行贷款发放,而春节前已签合同的不需要按照官方参考价执行。对此,建行深圳分行回应记者:“建议媒体参考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深圳市住建局于2月8日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并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2月8日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以二手住房网签价格为基础,参考周边一手住房价格,综合形成全市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并按照市域全覆盖、区域网格化原则,以住宅小区为区域网格单元,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有利于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格,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有关规定,促进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理性交易,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全市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定期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等网络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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