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印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到2027年,材料领域数据资源汇聚能力、流通活力明显增强。搭建形成“1+N”的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1个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主平台、N个数据资源节点)。探索形成公益性服务引领、市场化运作为主的稳定运营模式。形成30个以上数据资源节点、30项以上材料大数据算法软件和工具、20种以上典型关键材料和产品的数据赋能应用示范。到2035年,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体系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实现全国材料领域数据的汇聚、处理和开发,数据规模进入国际第一梯队;持续提供引领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大数据技术产品和服务,形成数据驱动的材料创新发展范式;建立互利共赢、良性发展的运行模式,形成市场化的可持续运营能力。
5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生产煤矿在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智能化改造,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改造。大型煤矿要加快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或多个系统智能化,具备条件的要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鼓励30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煤矿全面推进主要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力争率先建成全系统智能化煤矿。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要根据地质条件与灾害特点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加快推进重点危险环节智能化改造,全面增强生产安全保障能力。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复产前要制定智能化建设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按要求限期建成。
3月27日,据“深圳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全面发力建设“天空之城”,推动低空空域资源由自然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带动低空经济大规模投资建设和创新应用,更好统筹低空经济发展和安全保障,2023年12月,深圳市正式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创建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消息,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明确支持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支持深圳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同意开展低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研究试点,丰富拓展低空应用场景,构建低空规章标准体系,加强数字化网络平台建设和低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推动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重点在加快飞行服务保障、新型基础设施、低空智能融合系统、规则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上创实绩、见成效,争取尽快建成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完善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飞行服务等设施体系。”
6月30日,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我会备案。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现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公示如下。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提出,根据本省(区、市)可再生能源规划、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及区域内电网消纳与接入条件等,合理确定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原则上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未纳入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电网公司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9月5日,横琴深度合作区建设方案发布,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勾勒蓝图;6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方案发布,前海合作区总面积将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据9月5日晚间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
交银国际发布报告,山东十四五拟至少新增35吉瓦新能源装机,该行预计实际新增装机将远超于此,其中仅户用光伏就有望接近30吉瓦。湖北公布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尽管国家能源局不久前明确指出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但湖北等省份仍将其作为重要项目配置要素。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拟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是存量项目,包括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和竞价光伏项目,规模约9000万千瓦。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为保障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如期并网,确保完成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今年须储备2022年拟并网的项目。为促进户用光伏发电发展,今年户用光伏发电仍有补贴,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具体补贴强度按价格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4月1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的通知。目标到2022年,科创走廊建设初显成效。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年均新增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均新增3000家左右,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每年不少于20万人。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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