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加强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日化商品广告监管,大力整治在广告中明示或者暗示化妆品、消毒产品具有医疗作用的违法行为,严查以“修复龋齿”“抗幽门螺旋杆菌”等为噱头对牙膏产品进行营销炒作。
4月9日,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保持对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格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功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平台、直播间以及美妆类主播、达人在直播营销中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增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自11月26日起至12月25日就《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11月5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近期,上海证监局在工作中发现,部分电视频道和广播媒体涉嫌发布具有煽动性、诱惑性极强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营销广告。在开展监测监听后发现,相关营销用语存在涉嫌不当提升收益预期、过度强化投资收益、弱化投资风险及利用二维码导流等情形,违反了上海市加强金融广告监管工作相关规定的精神,初步认为相关媒体涉嫌不当发布传播证券业务广告,相关投资咨询机构涉嫌存在不当营销的情形。上海证监局及时联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相关媒体和投资咨询机构,要求相关媒体、机构提升认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务必规范开展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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