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例会。会议指出,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切实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12月15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做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金融服务。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三大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为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功能,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民营小微、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因城施策指导城市政府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大工程”,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房地产销售“金九银十”黄金季节到来之际,行业迎来重磅政策大礼包。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下调和利率下行。
东方盛虹(000301)公告称,为满足市场对具有优异性能的各种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纤维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虹海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6.55亿元,项目拟分2期实施,每期建设期拟定为2年。
丰乐种业(000713)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8582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阳谷华泰(30012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116602.00股后的3690151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通达动力(002576)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胜蓝股份(300843)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8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