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2月31日,碧桂园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杨惠妍发布新年致辞称,2024全年已累计交付房屋约38万套,近两年累计交付近100万套房屋,交付量位居行业前列。同时,积极推进境外债务管理措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通过制定符合各方利益的整体解决方案延长债务偿还期、修复资产负债表,为公司基本面好转创造有利条件。展望2025年,将按“一楼一策”持续推进剩余的房屋建设,努力做好保交房任务收官工作;积极主动与各利益相关方沟通制定新的展期计划,更好地匹配当前的市场周期以及公司资金情况,逐步实现长期及可持续的资本结构;将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逐步调整发展战略,在存量市场中加速发掘核心竞争优势,尽快恢复项目正常经营,积极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财华社讯】12月31日,据央行发布,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期开展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面向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操作,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即日起接受机构申报。
2023年以来,AI的发展日新月异,已成为当下最大的时代“风口”。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持续升级迭代,赋能千行百业,各类AI商业应用迎来加速发展期,并显现出卓越的成效。
【财华社讯】12月27日,据央行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尼日利亚中央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32800亿尼日利亚奈拉,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中尼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将有助于加强两国金融合作,扩大中尼间本币使用,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10月30日,记者获悉,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于10月29日召开“金融机构支持汽车经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专题座谈会”,商务部、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等行业主管部门到会调研指导。会上,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代表行业向主管部门和银行提出了解决融资问题的建议: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汽车经销行业的调研力度,客观看待当前阶段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预期,不要把汽车经销行业归类为谨慎类客户,对汽车经销企业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一些资金出现问题、经营正常的企业,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建议给予相应资金支持,或允许企业以灵活方式进行展期和延续。优化汽车经销企业贷款政策,适当降低门槛,增加对汽车经销企业的授信额度,放宽抵押物范围和抵押率,拓宽贷款使用范围,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方案。(财联社)
【财华社讯】10月25日,据央行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近日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保持不变,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再次续签,将有助于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
【财华社讯】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
【财华社讯】10月18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创设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1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通过这项工具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00亿元人民币/11800亿巴基斯坦卢比,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从三个方面对续贷政策优化:一是对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续贷支持。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3年,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性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续贷政策。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贷款办理续贷,不因展期单独下调风险分类。(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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