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登录财华智库网

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其它登录方式

HI!欢迎注册财华智库网

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其它登录方式
小微型载客汽车

小微型载客汽车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

1月13日,工信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针对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和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客货混载等问题,从生产和登记环节协同发力,科学谋划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车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客货车质量安全水平。通知要求,严格轻型货车发动机、货厢、轮胎以及轻型客车内部空间、座椅、安全带等要求,从产品源头遏制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行为。严格车辆登记检验等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查验车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公告》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对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办理登记检验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1998-2024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