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据《科创板日报》讯,智明达公告,根据2024年9月23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6.33元/股。本次询价转让收到有效报价单共6份,涵盖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6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3,042,396股。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智明达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智明达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6月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撰文表示,金管局与内地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探索进一步扩大以在岸债券作为离岸市场抵押品的适用范围。近期的突破点是使用北向债券通下的在岸债券,作为北向互换通业务的履约担保品。引入这项措施,可让投资者有更多非现金抵押品的选择,一方面节省现金占用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也能有效盘活境外投资者的在岸债券持仓,进一步提升在岸债券的吸引力。该措施亦有助于发挥债券通和互换通之间的联动和协同效应,提升投资者参与互联互通业务的活跃度。各方正争取在近期能达成一致意见并尽快对外公布。在「三联通」下进一步开放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的措施也在稳步推进中,两地金融管理部门和参与机构正积极讨论,期待不久将来再为大家介绍该措施的新亮点。
香港金管局联同中国人民银行1月24日公布六项深化香港和内地金融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1.将在内地发行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纳入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合资格抵押品名单;2.进一步开放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支持所有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包括「债券通」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3.发布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实施细则;4.在大湾区实施港澳居民内地购房跨境支付便利化措施;5.推动跨境征信合作,便利企业跨境融资;6.扩大数字人民币在香港跨境试点。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內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增值税政策:1.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2.对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3.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4.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內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3月2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近日,有机构谎称为经证监会许可的合法机构,非法兜售或推荐金融产品。期间,不法机构向投资者展示证监会官网公示的某“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批复截屏,假称为该境外机构员工,名义上开展销售金融产品、代理证券买卖、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产品、举办炒股大赛等业务活动,并宣称可获得高额回报,实为博取投资者信任实施不法行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是经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以自身名义在境內开展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投资者。此类机构仅以自身名义在华投资,不在境內开展任何证券期货经营性活动,且不具备在境內开展证券经纪、基金销售等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经营资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假借“合格境外投资者”名义,以销售金融产品等形式为噱头,诱导投资者参与投资并侵占投资者资产的行为,涉嫌诈骗。
中国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新增开放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11月1日实施。
9月7日,外汇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8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业务运行情况。截至2021年8月底,以法人为统计口径,492家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模式入市,本月新增6家;692家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通模式入市,本月新增6家。8月,境外机构投资者共达成现券交易9655亿元,环比减少16%,交易量占同期现券市场总成交量的约5%。8月,境外机构投资者买入债券4997亿元,卖出债券4658亿元,净买入339亿元。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消息,注册制改革以来,协会共将257个发生违规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对净化市场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协会对11家存在违规情形的投资者采取相应自律措施。其中,对1家基金公司子公司、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三个月,对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一个月,对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予以警示。后续,协会将继续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持续加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作,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报价数据监测分析,加大对网下投资者异常行为检查力度,依规从严处理违规行为。
同兴达(002845)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233616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6月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数据,5月,境外机构投资者共达成现券交易8289亿元,环比减少8%,交易量占同期现券市场总成交量的约6%。5月,境外机构投资者买入债券4534亿元,卖出债券3755亿元,净买入7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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