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2月16日,香港交易所今天宣布,旗下的香港场外结算公司将由2025年1月13日起接受境外投资者使用债券通持仓中的在岸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作为「北向互换通」的抵押品。新增的合资格抵押品可用于支付「北向互换通」交易的初始保证金,爲国际投资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这项优化措施也将有助于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持有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作为连接香港与内地银行间利率互换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互换通自2023年5月推出以来,运作平稳,交易量稳定增长,为两地金融市场增添了活力。截至2024年11月底,共有71家境外机构参与「北向互换通」。2024年11月,互换通日均成交额达182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5月的约30亿元人民币大幅增加。香港交易所网站将适时发布更多有关此项优化措施的详情。
【财华社讯】11月27日,深圳今日发布《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联通香港资本市场打通境内外并购资源。依托香港资本市场优势,有序推进并购重组项目、金融产品等互联互通。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并购境外资产标的,通过赴港上市或再融资等方式,提升并购重组效率,拓宽资源整合范围,支持企业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规范发展。鼓励深港合作设立并购重组相关的投资基金,支持境内外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获境外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深化与相关国别的产业链合作。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探索深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制度机制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强合作,在整合两地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丰富并购融资工具、提高支付灵活性上先行探索,争取推动创新性并购重组案例落地。
9月23日,据《科创板日报》讯,智明达公告,根据2024年9月23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6.33元/股。本次询价转让收到有效报价单共6份,涵盖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6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3,042,396股。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智明达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智明达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9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稳定,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8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153亿美元;同时,境内主体购汇节奏有所回落、结汇需求稳中有升,银行结售汇差额趋向均衡。在内外部环境持续改善的作用下,近期外汇市场预期更加平稳,市场交易保持理性有序。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向好。我国外贸发展态势持续向好,8月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环比增长11%;境外机构继续净增持境内债券,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保持稳定。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派息季节性回落,关联企业跨境融资趋于稳定。
6月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撰文表示,金管局与内地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探索进一步扩大以在岸债券作为离岸市场抵押品的适用范围。近期的突破点是使用北向债券通下的在岸债券,作为北向互换通业务的履约担保品。引入这项措施,可让投资者有更多非现金抵押品的选择,一方面节省现金占用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也能有效盘活境外投资者的在岸债券持仓,进一步提升在岸债券的吸引力。该措施亦有助于发挥债券通和互换通之间的联动和协同效应,提升投资者参与互联互通业务的活跃度。各方正争取在近期能达成一致意见并尽快对外公布。在「三联通」下进一步开放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的措施也在稳步推进中,两地金融管理部门和参与机构正积极讨论,期待不久将来再为大家介绍该措施的新亮点。
4月18日,国家外汇局副局长王春英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方向,稳步扩大中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更加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们正在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面向更多境外机构,放开回购业务,丰富境外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二是继续推动境内人民币债券在离岸成为被广泛接受的合格担保品。今年年初,“债券通”渠道的债券已经纳入香港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拓展更多的应用场景,包括使用“债券通”渠道的债券充抵“互换通”保证金等。三是优化境外机构直接入市、“债券通”“互换通”运行机制,持续加强与境外机构的交流沟通,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总的来看,中国持续提升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和完善优化服务,外资投资我国债券市场具有稳定、可持续的提升空间。
香港金管局联同中国人民银行1月24日公布六项深化香港和内地金融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1.将在内地发行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纳入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合资格抵押品名单;2.进一步开放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支持所有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包括「债券通」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3.发布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实施细则;4.在大湾区实施港澳居民内地购房跨境支付便利化措施;5.推动跨境征信合作,便利企业跨境融资;6.扩大数字人民币在香港跨境试点。
12月27日,央行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为3.54万亿元,占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的比重为2.3%。其中,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为3.49万亿元;分券种看,境外机构持有国债2.20万亿元、占比63.0%,政策性金融债0.77万亿元、占比22.1%。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內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增值税政策:1.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2.对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3.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4.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內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7月4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出席债券通周年论坛时表示,债券通经过六年发展已成为境外投资者配置內地债券的主要渠道,境外机构通过债券通持有內地债券的总规模超过31,000亿元人民币;债券通交易额也由2017年开通首月310亿元人民币,跃升至今年5月超过9700亿元人民币,升幅超过30倍。北向通成交量占境外投资者在內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整体成交量的70%。这些数字,反映內地债券市场不断发展,以及国际投资者对这些投资机会的兴趣;也显示香港在连结內地和国际的债券市场和投资者所扮演的独特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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