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此期间行权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财联社)
4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相关事项的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应当由境内申请人按照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要求和程序提出申请。二、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可提交境外生产药品的原注册申报资料,并提交转移至境内生产的相关研究资料,以支持其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具体申报资料要求由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另行制定发布。三、对原研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国家药监局纳入优先审评审批适用范围。
11月28日,老凤祥公告,终止实施公司本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财联社)
“分拆上市”顾名思义,其是指母公司将部分业务或某个子公司从母公司中独立出来IPO。我国资本市场对于分拆上市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至2004年。2004年7月,证监会颁发了《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首开国内上市公司分拆政策先河。2010年,监管层曾探讨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但由于当时的市场环境不成熟,对于分拆上市的探索一直未能形成潮流。
机器视觉领域或将再添上市公司。12月30日,海康威视公告,根据总体战略布局,以及子公司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创新业务融资渠道,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海康机器人至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士兰微是第一家在境内上市的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企业,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与制造一体(IDM)的企业之一。在三代半导体领域,2020年,士兰化合物半导体生产线正式投产。
9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其中提到,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不受前述行业限制。
2月19日,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撰文表示,稳步推进股票、债券发行市场的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及汇兑管理政策;规范红筹股企业境内上市管理,放宽其募集资金购汇汇出限制,明确境外股东减持购付汇管理规则;继续做好“沪伦通”项下存托凭证(CDR/GDR)双向发行及跨境转换相关外汇管理工作。
1月13日,特变电工(600089-CN)宣布筹划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01799-HK)境内上市事项,启动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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