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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上半年房产税收入2337亿元 同比增长20.1%

7月22日,财政部公布2024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2779亿元,同比下降10.9%;房产税2337亿元,同比增长20.1%;城镇土地使用税1298亿元,同比增长11%;土地增值税3074亿元,同比下降4.3%;耕地占用税840亿元,同比增长22.6%。(财联社)

2024-07-22 16:06

财政部:一季度房产税收入1051亿元 同比增长21%

4月22日,财政部发布2024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一季度,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收入1511亿元,同比下降6.4%;房产税收入1051亿元,同比增长21%;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619亿元,同比增长12.3%;土地增值税收入1815亿元,同比增长0.7%;耕地占用税收入499亿元,同比增长21.5%。(​​​​​​​财联社)

2024-04-22 16:30

财政部:1-2月房产税678亿元 同比增长21.5%

3月21日,财政部发布2024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933亿元,同比增长6.6%;房产税678亿元,同比增长21.5%;城镇土地使用税329亿元,同比增长10.9%;土地增值税1126亿元,同比增长7.2%;耕地占用税227亿元,同比增长33.2%。(财联社)

2024-03-21 11:40

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9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财联社)

2023-09-27 15:27

国家发改委: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6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別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2024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2023-06-13 16:40

财政部:1-4月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房产税1529亿元 同比增长20.5%

5月18日,财政部公布数据,1-4月累计,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2064亿元,同比增长6.3%;土地增值税2252亿元,同比下降15.2%;房产税1529亿元,同比增长20.5%;耕地占用税458亿元,同比下降8.8%;城镇土地使用税861亿元,同比增长11.5%。(财联社)

2023-05-18 10:20

上海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

1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內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非居民用户2023年超定额用水,减半收取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2023-01-29 10:00

浙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延续至今年6月30日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浙江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其中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第一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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