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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岸人民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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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欢迎扩大在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使用在岸人民币债券作履约抵押品

【财华社讯】1月13日,香港证监会发布,获悉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从今天起接受境外投资者使用在北向债券通下持有的国家财政部及內地政策银行的在岸债券(即中央政府债券)作为北向互换通交易的履约抵押品。在此安排的基础上,香港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及香港金管局达成共识,境外投资者可将使用中央政府债券作为场外结算公司所有其他合资格衍生品交易的履约抵押品。新安排的相关细节有待监管机构审核,并将于适时作进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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