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防治资金采取因素法方式进行分配。具体包括: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农用地安全利用、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建设用地污染治理及其他等四项因素,对应权重分別为50%、15%、15%、20%。其中,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因素综合各省在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该类项目储备量、实际治理任务量确定,两者权重分別为50%、50%。
南大环境公告称,公司与江苏沿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签署了《江苏疌泉沿海土壤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江苏疌泉沿海土壤污染防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产业基金募集总规模为1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300万元。近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业内人士认为,现如今我国土壤污染情况详查阶段接近尾声,接下来环境修复阶段即将开启,同时随着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治理资金来源、商业模式有望得到初步解决。高能环境(603588)作为环境修复龙头企业,公司竞争优势显著,技术及项目经验壁垒已然建立,有望优先享受政策释放带来的红利。
塑料的发明和使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塑料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由于不可降解的塑料类垃圾在大自然停留一般可达200-400年,不仅造成土壤污染,同时还会污染空气和水体等,有巨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因此治理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
今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尤其是净土保卫战的具体指导,更是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7月15日,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意见指出,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0 年年底前,制定《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细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包括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评估、风险防控、修复等,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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