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滨海泰达物流(08348.HK)公布,公司获知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以公告送达有关该诉讼的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上海金融法院判定(一)国本厦门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国釜上海支付回购款人民币5655万元;(二)国本厦门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国釜上海支付以人民币565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自2019年7月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溢价回购款;(三)若国本厦门不履行该判决第一及第二项所负义务,则公司对国本厦门的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以人民币6000万元为限),而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国本厦门追偿;(四)国本控股对国本厦门根据该判决第一及第二项所负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在其清偿的范围內向国本厦门追偿。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