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子烟检验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强资质认定管理。承担电子烟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需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受国家烟草专卖局委托,承担电子烟监督所需检验检测等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相关技术评审工作委托国家资质认定烟草评审组开展。其他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由所在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承担。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烟草局、 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主动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在地方控烟立法、修法及执法中要积极推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有效防止青少年误入电子烟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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