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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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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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