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登录财华智库网

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其它登录方式

HI!欢迎注册财华智库网

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其它登录方式
售假

售假

以岭药业:近期市场上出现假冒“连花”系列产品

11月22日,以岭药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的商品,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公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公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它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部门:鼓励有关企业及公共交易机构等合理开展多晶硅及电池等物料储备 严禁囤积居奇

8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要深入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政策,积极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应对照规范要求和相关标准。积极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鼓励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加快技术研发和智能创新升级。支持企业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硅料、硅片、电池、组件、系统集成、终端应用及重点配套材料、设备等供应链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公平化、透明化在线采购、车货匹配、云仓储等新服务,提高供应链整体应变及协同能力。为促进削峰填穀和产业链稳定,鼓励有关企业及公共交易机构等合理开展多晶硅及电池等物料储备,严禁囤积居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光伏行业领域哄抬价格、垄断、制售假冒偽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2-08-24 11:22

国务院:积极培育银发经济 发展适老产业

据新华社消息,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相关部门要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质量标准,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各地要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以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提升传统养老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企业和科研机构要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发制造力度,支持老年产品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创新,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以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满足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2021-11-25 08:17

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防范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

据新华社讯,近期,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主动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疫苗,接种疫苗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2021-02-01 12:54

社区团购九不得新规出台 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

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会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遵守“九不得”:一是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二是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等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三是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四是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五是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六是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七是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八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九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0-12-23 08:07

市场监管总局:巩固国产软件应用试点成果 加大推广使用优秀软件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扩大联合采购范围。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及重要行业软件正版化,开展工业软件正版化专项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对整改不力的从严查处。巩固国产软件应用试点成果,加大推广使用优秀软件力度。

国务院: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推动农产品追溯入法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完善法律法规。研究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刑法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刑罚规定,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研究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推动农产品追溯入法。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随着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各级政府、企业投入将激增,打开行业增长空间。相关公司有飞利信(300287-CN)、信息发展(300469-CN)。

广东2018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突破10万件 网络物流为制假售假犯罪主要渠道

近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法院2018年审结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首次突破10万件,同比增长40.04%,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网络物流已成为制假售假犯罪主要渠道。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制假售假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利用互联网销售等新型渠道转变,“朋友圈”“网店”等成为假货网络购销的新渠道。此外,快递成为制假售假团伙重要交货方式。犯罪人员通常对快递运输的假冒仿制品进行伪装或拆卸,通过制假地与售假地相分离的方式规避检查,将假冒产品通过快递物流发送到其他省份进行销售。 (新华社)

2019-04-27 15:20

疫苗管理法草案:生产、销售假劣疫苗 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据人民日报消息,疫苗管理法草案4月20日提交十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再次审议。二审稿作出修改,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二审稿显示,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罚款标准为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审稿还完善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明确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疫苗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制售假劣疫苗处罚升级

据新京报快讯,首部疫苗管理立法有了新进展,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疫苗管理法(草案)》近日起开征公众意见。与去年11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条款从100条“瘦身”至88条,并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增企业內部举报人奖励。草案征求意见至2019年2月3日结束。

2019-01-07 16:24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