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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住房限购

取消住房限购

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 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5月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通知,全面取消全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结合不同区位、不同住房产品调整优化商品住房项目停车位规划配比。商品住房项目可销售的产权车位与商品住房同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同步公示车位销售价格、销售方案。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时,登记家庭数量与住房房源数量比例低于1.5:1的,不再实施公证摇号。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住房在摇号选房时不再实施“刚需优先”。摇号销售项目的摇号名单公示、摇号结果公示、选房结果公示时间由3天缩短为1天。

2024-05-09 15:52

杭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 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9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财联社)

2024-05-09 08:39

东莞市全域32个镇街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12月26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称,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东莞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2022-12-2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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