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深圳证监局公告,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财华社讯】复星医药(02196.HK)公布,于2022年4月7日,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该公司于中国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惟须待股东于该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告作实。
10月8日,阳光城发布了一则公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于2021年10月11日起,针对阳光城发行且尚在存续期的公司债券“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21阳城02”,调整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即调整后上述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原持有债券的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8月1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一、试点期间,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暂时停止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二、本公告未说明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的其他要求,继续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证监会拟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27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8件,列入“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9件。其中包括: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程序规定》;修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包括:制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月26日表示,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高莉表示,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一是落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制,明确发行条件、注册程序等;二是涉及证券法的适应性修订,包括募集资金用途、公开承诺披露义务、信息渠道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等;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发行人、实控人、中介机构等责任,增加限制结构性发债的条款;四是根据监管做了其他修订,明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机制等。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月26日表示,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高莉表示,管理办法主要內容有,一是落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制,明确发行条件、注册程序等;二是涉及证券法的适应性修订,包括募集资金用途、公开承诺披露义务、信息渠道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等;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发行人、实控人、中介机构等责任,增加限制结构性发债的条款;四是根据监管做了其他修订。
【财华社讯】中信建投証券(06066-HK)公布,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财华社讯】中金公司(03908-HK)公布,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次级债券(第三期)的基础发行规模为11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过4亿元,债券为5年期,发行价格100元/张,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11月11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4.12%。
1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备受瞩目的科创板将正式落地。目前,证监会已起草完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已起草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相关规则正在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实施意见》指出,科创板允许红筹企业通过发行CDR的方式上科创板,条件即采用2018年6月出台的《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规则。对于同股不同权公司有望登陆科创板,尚未盈利的优质成长企业有望准许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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