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组织重点煤炭和电力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市场资讯机构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认为,凡以发电、机车推进、锅炉燃烧等为目的,产生动力而使用的煤炭属于动力煤。按照科学合理、简便可行、符合行业实际的原则,可以从流向和热值两个角度对动力煤进行界定。从流向角度看,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直接或间接销售给发电供热企业用作燃料的煤炭,不论煤种和热值,均应视为动力煤。从热值角度看,根据多年情况,热值低于6000千卡的煤炭,主要用于发电供热,是必须稳住的煤炭基本盘,一般可视为动力煤。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的热值低于6000千卡煤炭,如无明确合同、发票等证据证明其最终用于炼焦、化工等非动力用途,一般可视为动力煤。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近期对各地和中央企业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核查。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企业要对照签订履约政策要求进行自查梳理,不符合要求的抓紧整改。要签足中长期合同,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要签实中长期合同,每笔煤炭中长期合同必须在合理区间內明确价格水平或执行价格机制。要规范签订中长期合同,每笔合同应有明确合同数量、质量、期限、流向、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要素。
据央视新闻12月15日报道,煤炭中长期合同是保障煤炭供需及价格稳定的一项重要机制。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专项方案,2022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及汇总工作全面启动。按照方案要求,2022年,本地区核定产能30万吨以上煤炭生产企业中长期合同签订数量要达到自有资源量80%以上,发电供热用煤的中长期供需合同要实现全覆盖。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后,要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上录入汇总。
全国煤炭交易会12月3日公布了2022年煤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其中明确2022年的煤炭长协签订范围进一步扩大,核定能力在3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原则上均被纳入签订范围;需求一侧,要求发电供热企业除进口煤以外的用煤100%签订长协。价格方面,“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不变,但意见提出,新一年的动力煤长协将每月一调。5500大卡动力煤调整区间在550-850元之间,其中下水煤长协基准价为700元/吨,较此前的535元上调约31%。
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介绍,近日全国煤炭日产量超过1150万吨,比9月中旬增加120万吨以上,其中晋陕蒙日均产量860万吨,创今年以来新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今冬明春煤炭供应,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多措并举,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煤炭增产增供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煤炭产能正加快释放。经严格安全评估,9月份以来允许153座煤矿核增产能2.2亿吨/年,相关煤矿已陆续按核定产能生产,四季度可增产5000万吨以上。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38座建设煤矿列入应急保供煤矿,允许阶段性释放产能,合计产能1亿吨/年。为60余座煤矿办理接续用地手续,确保1.5亿吨/年以上产能稳定释放。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停工煤矿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煤炭市场供应。同时,煤炭日产量创今年新高。近日全国煤炭日产量超过1150万吨,比9月中旬增加120万吨以上,其中晋陕蒙日均产量860万吨,创今年以来新高。随着煤矿核增产能进一步释放、建设煤矿逐步投产、临时停产煤矿复产,煤炭产量有望进一步增长,发电供热和民生用煤需求将得到有效保障。
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派出督导组,赴相关重点省份和企业、港口开展能源保供稳价工作督导。据了解,督导工作以现场督导为主,重点督导有关省区、企业煤炭增产增供政策落实情况,核增和释放先进产能情况,有关项目建设投产手续办理情况,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落实情况,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煤炭生产、运输、交易、销售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落实情况。
9月13日,国家发改委官网通知要求,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供热企业直保并全覆盖,确保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守住民生用煤底线。多位专家表示,这将有效降低刚需对于煤炭价格的急剧波动影响,能够有效缓解未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所导致的“烧不起煤”的潜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将抑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稳定煤价在合理范围内波动,预期“煤飞色舞”行情将进入尾声。(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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