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广东六家“一行两局”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细则》”),明确了众人关注的“谁可以买”、“可以买多少”“谁可以卖”“可以卖什么”等焦点问题。《细则》披露,目前,“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为100万元。《细则》还明确了投资产品范围。此外,根据《细则》,征求意见将于5于21日结束,预计首只“跨境理财通”产品或将于1个月后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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