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工信部将联合证监会推出第三批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与北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畅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会同有关部门聚焦重点产业链,启动“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与链上中小企业开展精准对接。(财联社)
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培育天使投资人,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创投基金、并购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全周期科技创新投资体系。支持天津参与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落户,吸引投资周期长、资金体量大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落户天津。支持建设私募股权转让平台,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发展。研究推进优先股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天津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探索完善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全面落实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与全国股转公司建立合作机制。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科创类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技型企业。
宏观新闻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到,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7月4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自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一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配合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和科创板改革,升级“浦江之光”行动。二是开展债券业务创新,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三是完善期货及衍生品产品序列,建设全国性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基础性平台。四是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方面,一是按照统一部署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二是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三是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财联社)
3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18日发布《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提出,畅通资金链,强化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鼓励支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发科学可靠的评估工具,为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提供基础支撑。强化知识产权增信功能,畅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有效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投融资平台,多种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力度,有效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财联社)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6月30日,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我会备案。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现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公示如下。
2022年11月18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提出,支持试验区內企业债券融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推动试验区內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优化试验区內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注册服务机制,实行即报即核,为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便利。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降低科创企业债券成本及债券融资风险。支持试验区內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上海相关金融要素市场会员资格。
4月2日,证监会网站发布,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2022年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等重点工作。一是完善私募基金监管规则,优化私募基金监管和服务,稳妥化解行业风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发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机制协调推动作用,进一步压降金交所数量,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启动“伪金交所”(“登记备案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紧盯新形势新动向,加大涉非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深化各类创新试点工作。
4月25日,广东省发布“十四五”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健全现代金融市场体系。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完善期现货联动的期货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期货交割库,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发行平台,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打造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高地,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探索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完善私募基金募集、投资、管理、退出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发展环境。构建多层次保险市场格局,推广粤港澳大湾区专属保险产品,到2025年,保费收入达到8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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