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深圳拟建立海域使用权出让制度,完善海域使用权流转的二级市场,《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充实和完善了资源配置、产权流转制度,在一级市场,建立了申请批准使用海域目录和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目录内的项目,可以通过申请批准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目录外的项目,有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的,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在二级市场,《条例》明确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的程序和要求。 作为“海滨城市”,深圳拥有114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和260公里海岸线。截至目前,深圳市鲜有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随着该《条例(草案)》的出台,深圳辖区内的海域使用权正在建立市场化机制,海域使用权将和土地使用权一样可以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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