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其中明确,统一规范计重设备合理误差认定标准。通行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统一由出口收费站负责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考虑到称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车货总重超限超载幅度未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称重设备检定,公示检定合格证。
央视报道,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部署,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同时,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其中指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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