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3月12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用好广交会平台 服务乡村振兴扩大消费帮扶的通知。其中提出,提升乡村振兴展区参展服务。请外贸中心对现有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进行优化升级,通过完善展区设计、提供特装服务、增加引导标识、扩大广告宣传、线上线下引流、提供翻译服务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展区形象;继续保持展位费减免力度,同时对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免收配置费,更好帮助脱贫地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广交会服务乡村振兴影响力。统筹用好展位服务乡村振兴。请各交易团尽量满足脱贫县参展商多样化参展需求,适当预留展会一期、二期部分展位,根据参展商行业类别提供相对应的展区和展位,展位安排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县倾斜,展位增加商务帮扶等标识,帮助脱贫县培育和提升产品品牌形象。
香港场外结算公司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于5月20日共同推出了多项“互换通”业务优化措施,以更好地满足国际投资者管理人民币利率风险的需求。此外,为了降低机构参与成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香港场外结算公司与上海清算所将继续全额减免交易及清算费一年,并在合约压缩业务上线初期免收相关费用。
2月29日,山东省一则关于氢能源汽车相关的政策“引爆”了资本市场!据报道,山东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对本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这一政策的推出,对于布局氢能产业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受此消息提振,在二级市场,氢能源相关概念股集体“狂欢”。
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各类信贷投放力度,加强道路通讯、农田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修缮重建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及时保障农户补植改种的农资购买资金需求,助力受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恢复发展。对承担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重点任务企业,积极开展银企对接。对受灾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的借款主体,不盲目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免收罚息、分期优惠支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加大预赔付力度,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质效。
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內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穀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更好满足居民需要。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8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东航、上航调整国內航线旅客运输燃料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国內航线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40元。按规定享受国內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2年8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內客票,如变更至8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3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号发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降低市场资金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中国结算配合正在推进的货银对付(DVP)改革,自2022年4月起将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自18%调降至16%。同时,为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中国结算自2022年4月起减免两网及退市公司股份证券登记费、B股及债券非交易过户费、封闭式基金分红派息手续费等部分登记结算费用,并免收注册地在天津市、內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上海市、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深圳市等地区的发行人2022年登记结算费用。
1月13日,为支持陕西、河南、天津地区应对新冠疫情,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功能,经研究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减免下列项目收费:一、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二、本所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11月16日,大商所发布关于免收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如下费用:1.期货交割手续费。2.期转现手续费。3.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4.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其中:第1项、第3项和第4项采取直接免收方式实施;第2项采取先收后减方式实施,每月对会员核算并发放减收额度,抵扣后续产生的交易手续费。
据央视新闻消息,8月4日下午,河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加快灾后重建最新情况。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通报,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并在税收、社保等领域明确了相应的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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