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智慧能源(01004.HK)公布,于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安柏财经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呈请人”)于2025年4月1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针对公司提交清盘呈请(“安柏呈请”),呈请人要求高等法院颁令公司清盘,理由为声称公司未有偿还其84.17万港元债务。有关债务基于呈请人声称根据区域法院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终审判决及呈请人法定代表于2025年3月19日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公司未有向呈请人支付判决债务总额83.41万港元连同利息及费用。安柏呈请将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10时正于高等法院聆讯。公司当前正就安柏呈请寻求建议并与呈请人讨论和解计划。
【财华社讯】海峡石油化工(00852.HK)公布,公司于2025年2月4日收到由Santron Holdings Limited(清盘中)(直至2023年3月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的联合清算人所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当中要求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公司之日起计21天內支付8300万美元(该金额为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的未付贸易债务)及利息,否则债权人或可能会提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公司正就法定要求偿债书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将在适当时机或根据上市条例就有关法定要求偿债书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公布。
【财华社讯】华荣能源(01101.HK)公布,公司于2024年9月16日收到陈和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随附由NOBLE PATH HOLDINGS LIMITED(“债权人”)作为公司所发行承兑票据持有人之一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条,公司需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后21日內向债权人支付金额13.9亿港元的债务,否则债权人将针对公司提出清盘行动。公司正就此寻求法律意见。同时,公司正与债权人商讨,以期达成友好的解决方案。
【财华社讯】和嘉控股(00704.HK)公布,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由信达香港法律代表所发出的第二份法定要求偿债书,当中要求公司于第二份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日起计21天內支付未偿还本金2亿港元;及截至2024年6月17日利息8085.86万港元及此后每日利息约8.7万港元,否则信达香港或可能会提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信达香港透过一间全资拥有的子公司持有合晋有限公司可转换为普通股优先股,而合晋有限公司拥有公司控股股东顺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正就此寻求法律意见并正评估会否对公司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与信达香港进行商讨以期达成友好解决方案。
【财华社讯】中国天然气(00931.HK)公布,公司授权代表于2023年5月11日正式接获代表一名债权人行事的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或第327(4)(a)条发出的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支付约6031.77万港元,即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港宇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一项判决债务,而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公司为担保人。
【财华社讯】中基长寿科学(00767.HK)公布,于2022年12月16日,高等法院进一步批予命令,其作用为审讯或进一步颁令前,对呈请人发出临时禁制令,禁止呈请人本身或其(指称的)职员、雇员及/或代理人根据法定要求偿债书对公司发出、提交、进行及/或宣传清盘呈请。高等法院颁令:(i)撤回前述呈请;(ii)于3日內待取得评估费用总额的账单后,由呈请人向公司支付处理呈请的费用。截至本公告日期,呈请已撤回及高等法院概无对公司作出清盘的清盘令。
【财华社讯】中国投资开发(00204.HK)公布,公司已向一名债权人偿还债务,与该债权人和平解决争议,而该债权人亦已通知公司,彼已于2021年11月12日撤回并终止针对公司的法律行动,因此,法定要求偿债书亦对公司不再有效。
【财华社讯】百本医护(02293.HK)于9月7日收到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该公司向债券人支付总额41.08万元。该公司公布,有关债务已于9月27日(昨日)清偿,在法定要求偿债书的基础上,已无任何理由呈交任何清盘呈请。
【财华社讯】汇能集团(01539.HK)公布,公司已收到其借方多份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偿还逾期债务,否则公司可能面临破产。董事一直采取积极措施,商讨及协商重组逾期借款偿还条款之安排,并寻求集资来源。公司欣然宣布其拟订立以下协议,以解决集团整体财务困难及避免破产等问题。
【财华社讯】百本医护(02293.HK)公布,于2021年9月8日,公司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百本专业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各自接获一封函件,函件內附有一份债权人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条或第327(4)(a)条发出日期为2021年9月7日之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及百本专业护理服务支付债权人合共总额410,799.00港元。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