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介绍,总体看,2024年货币政策取得了较好成效。金融总量合理增长,12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8.0%,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7.3%,人民币贷款同比增长7.6%,都高于名义经济增速。贷款利率稳步下行,12月份,新发放企业贷款利率约为3.43%,同比下降0.36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约为3.11%,同比下降0.88个百分点。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1.9%,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3.0%,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14.6%,继续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
10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调整规则如下:(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三)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中国工商银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10月12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调整规则如下:在目前已取消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不作调整。在目前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或不高于加点下限的,不作调整。为便利客户,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中国农业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10月12日,中国银行公布公告称,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如房贷所在城市无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或加点政策下限不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LPR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将不调整。如房贷所在城市有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且加点政策下限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加点政策下限;LPR加点幅度不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不调整。固定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前述规则调整,未申请转换的不参与调整。对于调整范围内的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无需申请,中国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表示,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一季度新发放企业贷款利率为3.75%,同比降0.22个百分点;特别是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3.71%,同比降0.46个百分点。
4月18日,央行发文称,兼顾内外均衡,统筹好利率和汇率两种资金价格。利率上,要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推动存贷款利率进一步市场化,稳定银行负债成本和净息差,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近年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88%,同比下降0.29个百分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1%,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汇率上,要坚持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市场决定,同时坚决对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防范汇率超调风险,防止形成单边一致性预期并自我强化,保持人民币汇率水平基本稳定。从与我经贸往来较多经济体的货币看,2023年下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欧元、英镑分别升值2.0%、0.2%、1.1%,对日元汇率总体持稳。
9月7日,中国银行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9月7日讯,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其中提出,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房地产销售“金九银十”黄金季节到来之际,行业迎来重磅政策大礼包。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下调和利率下行。
9月1日,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公示,2019年10月至今,北京地区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5个BP。全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为LPR,2022年5月至今为LPR-20个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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