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2月2日消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23年工作,布置2024年工作。会议要求,2024年要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重点做好十个方面工作。其中提到,围绕“稳预期、防风险”,推动建立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持续做好个别头部房企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推动化解一批问题楼盘。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围绕“优结构、重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支持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项目落实建设条件。新增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8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少于4万户。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完善,深入推进“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
1月22日,据财联社讯,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2024年1月百城首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3.84%,较上月降低2BP;二套平均为4.41%,与上月持平。截至2024年1月中旬,百城中有60城首套房贷利率已进入“3时代”。而统计局公布的70城房价指数显示,2023年12月新房环比下跌城市有62个,同比下跌有48个;二手房环比全部下跌。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按照利率管理新规,房价指数连续三个月同环比下跌,利率可以不设下限,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城市首套房按揭利率可以不设下限。
9月15日,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支持住房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
8月16日,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建委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完善住房市场体系、保障体系都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也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不同的表现,及时采取各项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住房政策和人口、土地、金融政策的协同,相信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大原则指引下,房地产市场有条件、有基础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
3月2日,上海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针对位于重要区域廊道上、发展基础较好的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等5个新城,提出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意见》提出,将在五大新城探索出台与中心城区差异化的购房和租赁政策,研究完善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人才的一揽子公共服务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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