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11月22日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
【财华社讯】汉港控股(01663.HK)公布,公司旗下房地产项目“宜春汉港•观澜”二期(“观澜二期”),已于2023年9月19日收到住建局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标志着观澜二期已具备竣工交付条件,较原定的2023年10月31日的交付日提前竣工。“宜春汉港•观澜”为公司的主打房地产项目之一,该项目具有住宅及零售商业建筑体,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江西省宜春市开始销售。
深圳市住建局等部门30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7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将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四个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四个管理办法分別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类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用地保障、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建设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供应。
12月26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称,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东莞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7月6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修订的主要內容包括精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财华社讯】7月20日,湖南省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恢复恒大华府、恒大未来城项目预售许可、网签备案、预售资金拨付的决定,决定称该局关于《暂停恒大华府专案网签交易的通知》、《暂停恒大未来城专案网签交易的通知》下发后,邵阳市鹿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邵阳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整改,已将恒大华府、恒大未来城项目2021年1-7月商品房销售收入未进入监管帐户的1.28亿元(首付和部分房款)归集到该局指定的监管帐户,并承诺银行按揭部分在放款后按规定归集到监管帐户。
深房中协7月16日发布,根据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预录网签合同数据分析,第28周(7月5日至11日)全市二手房(含自助)网签量705套,环比下降15.7%,周走势经历6月月末“小翘尾”行情后迅速回落至以往平均水平。
7月8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据统计,目前已有5个城市为打击开发商采用多个马甲公司土拍抢地而出台政策。6月10日,东莞自然资源局、东莞住建局、东莞人社保障局、东莞市场监督局、东莞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土地招拍挂竞买资格的通告》(试行)。《通告》规定,东莞土地参拍企业实缴出资必须大于0;参拍企业员工参保人数必须大于0;参拍企业连续报税1年以上,纳税大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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