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禄集团(01196.HK)宣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上半年集团录得总收益约445,400,000港元,按年上升增加约45.5%。溢利约53,100,000港元,按年上升增加约10.7%。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47,400,000港元,每股基本盈利约3.29港仙。
【财华社讯】先施(00244.HK)公布,于于2021年7月27日交易时段后,要约人与配售代理伟禄亚太证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将作为要约人之代理行事,尽其所能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购买最多59,224,000股由要约人持有之先施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59港元。
【财华社讯】兴业合金(00505.HK)公布,于2021年7月16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配售代理伟禄亚太证券有限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通过配售代理,竭力按每股配售股份0.96港元的价格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合共85,000,000股配售股份。
【财华社讯】伟禄集团(01196.HK)自愿性公布,林晓辉、苏娇华、禹来及陈曙键已获委任为先施(00244.HK)执行董事。
先施(00244.HK)公布,提出收购先施的伟禄集团(01196.HK)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动议罢免马景煊的执行董事、主席及行政总裁及其他职务,并动议罢免非执行董事陈文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景荣。同时,动议委任林晓辉、苏娇华、禹来、陈曙键为执行董事;委任戴德丰为非执行董事;委任余亮暉、袁宝玉及钟振雄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将全力配合并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第31.5条召开股东大会。
【财华社讯】先施(00244.HK)公布,高等法院周五颁令,禁止香港老牌百货公司先施原大股东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的资金。
高等法院周五(14日)颁令,禁止本港老牌百货公司先施(00244.HK)原大股东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资金。
【财华社讯】先施(00244.HK)公布,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已安排偿还150,000,000港元贷款融资,连同其于贷款协议项下之应计利息以及据此应付之所有金额作为全面及最终付款。有关偿款将以提供伟禄贷款融资之方式拨付,而超过152,000,000港元的金额则以先施內部资源拨付。
【财华社讯】先施(00244.HK)公布伟禄贷款融资之最新情况,根据贷款人之法律顾问向先施之法律顾问提供之资料,先施应向贷款人支付1.5亿港元贷款融资项下计算至2021年5月12日止之未偿还本金额连同应计利息(统称未偿还金额)合共151,578,082港元。此外,贷款人亦要求获额外支付合共730,000港元(弥偿金额),以就贷款人据知所产生之费用及开支向贷款人作出弥偿。
【财华社讯】伟禄集团(01196.HK)公布,于2021年5月10日,伟禄就该契据被宣称取消透过香港高等法院向WinDynamic发出传讯令状连同申索背书。WinDynamic就接纳要约提呈先施(00244-HK)股份所涉及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WinDynamic应付之卖方从价印花税后)将为260,435,373港元(WD所得款项)。伟禄就有关要求WinDynamic立即向先施支付WD所得款项或法院可能决定之有关其他金额之强制履行令向WinDynamic提出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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