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险公司(不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1.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2.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3.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4.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5.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华社讯】中国银保监会公布,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持股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的外资比例可达100%。友邦保险(01299-HK)旗下中国官网挂出一则公告:积极响应中国银保监会对外开放的新措施,计划将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改建为友邦全资持股的人寿保险子公司。
12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关于现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合资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的规定,将尽快启动修订,并在修订后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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