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布更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细节。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內地投资者要求:开展“南向通”业务的內地投资者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湾区內地9个城市户籍,或大湾区內地9个城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验,并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底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底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中银香港(02388.HK)副董事长兼总裁孙煜表示,中银香港对此表示欢迎,标誌着大湾区金融创新政策推进的步伐不断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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